伤残老八路档案被村委会丢失无法享有应得待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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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2日02:00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记者孙思娅) 昨天上午,一位78岁的老人被众人搀进法庭,左胸前三枚闪闪发光的金红色军功章显示老人是一名军人。然而村里将老人的档案全部丢失,不仅将他所有的功绩掩埋,也让老人无法拿到国家的优抚费。为此,老人亲自出庭将高碑店乡北花园村委会告上了朝阳法院索赔6万。 老人叫张长印,他说自己60年前加入了八路军顺义支队,辗转参与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和抗美援朝,曾因作战英勇多次荣立功勋。1953年5月27日,踏中地雷的张长印结束了自己的战斗生涯,同时被评为三等甲级伤残军人。为了证实自己所言,张长印伸出双手,记者在他的左手大拇指看见一个乒乓球大小的硬包,右手的无名指只剩一小节,张长印说现在自己的右腿里还有美国制造的炮弹片。但因村委会把含有“革命军人登记表、残废证、转业证、战斗英雄勋章、功臣证、军属证”的档案丢失,老人至今没有享受到应得的待遇。 村委会承认因他们的疏忽而丢失了档案,但他们却不认为张长印因此无法得到优抚费和受到精神损失,他们只肯为自己的疏忽承担5000元的赔偿。昨天,法庭没有对此案做出判决。而当法官宣布休庭老人被架出法庭时,在他皱纹层叠的眼眶边,记者发现一滴未被擦净的泪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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