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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离家出走依法被判死亡 6年后突然现身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2日03:42 华商网-华商晨报

  调查提示

  2005年6月17日,沈阳市铁西区法院一个突如其来的通知让冯晓忠有些不知所措。

  梁某,冯晓忠的妻子,1999年2月离家出走,留下不满2周岁的女儿。

  2004年9月,她被依法被判“死亡”。

  2005年6月17日,梁淑玲突然出现,并找代理律师,向法院申请恢复自然人身份。

  妻子梁回来几天了,但一直通过法院的通知和电话与冯晓忠联系,至今冯晓忠也没见到梁本人。

  在律师看来,梁向法院申请恢复身份的案子“很简单”。

  但不简单的是,冯晓忠6年来的“感情案”能用什么样的方式了断。

  案易断情难判

  简单的案子复杂的感情

  “这个案子对于法律来说其实很简单。”梁的律师刘大庆说,“梁的出现就可以推翻原判,恢复自然人身份,她和冯晓忠本来自动解除的夫妻关系也随之恢复,他们可以补办离婚手续,或选择继续生活。”

  但冯晓忠却觉得不太可能简单,“6年了,总要有个说法,为什么那么狠心扔下不满两周岁的孩子就走?谁为孩子失去6年的母爱负责?”

  冯想告梁,“告她不是为6年的抚养费,这么狠心的人应该得到惩罚。”

  然而,冯晓忠的控告在法律面前显得有些尴尬。

  冯不可能去告一个“死人”,一切的控告都要等到梁恢复自然人后才可能成立。而这正是冯担心的,“如果她把身份证户口本都拿到了,又消失了怎么办?”

  梁的律师刘大庆的说法,也没让这件事更清晰,“出走后,被宣判‘死亡’的母亲又回来了,她对孩子承担什么责任?法律上没有明确的界定,婚姻法也没涉及这种情况。如果冯晓忠要告,还要看法官根据实际情况怎么判。”

  刘律师说,“这更多涉及道德上的问题,我作为律师,用法律说话,别的不好枉自评价。”

  刘律师说他曾就此问过一些法官,但“每个人对此的理解都不太一样”。

  冯晓忠记忆里的往事

  “我自认为没什么对不起她的,她这么做,太绝了。”冯晓忠讲起妻子出走的经过依然很激动。

  冯说,他是1990年认识的梁。当时,他是一个五金商店的小老板,而梁是从阜新来沈打工的饭店服务员。

  “因为她是农村户口,我父母和姐姐都不同意我和她搞对象,更不同意我们结婚。但是我们已经同居了,我觉得总不能玩弄人家姑娘吧?”冯说。

  1995年,冯给梁办了沈阳市户口,并结婚,1997年5月他们的女儿出生了。梁辞去了工作,在家照顾孩子。

  “自从去她大姐那住了一个月回来后,她就不安心在家待着了。”冯说。

  冯一直认为当时梁的出走是因为不安于现状的生活,冯告诉记者,“我们结婚后,也把她小妹接到沈阳来了,在一家酒店当服务员。她小妹是10月份来的,12月份就买了件5000块钱的羊绒大衣……”

  冯说:“那时候我就对她(梁)说,钱少挣少花,挣钱也得有点志气……我们常因为这些事吵嘴,但只是吵两句就完了。”

  “后来孩子1岁半时,我的五金商店不景气,我就开出租车。她要去她小妹呆的酒店,那我能同意吗?”冯说,“我就劝她,我能养得起你们娘俩,在那当服务员,晚上十点才下班,我还得开车,谁照顾孩子?”

  冯说,那天他们吵了一架,梁便收拾自己的衣服和洗漱用品走了,“只是赌气走了,过几天也就回来了。”事实证明冯的想法有点儿天真,“梁一走就是6年多,一点儿消息也没有。”

  1999年的5月22日是女儿两周岁生日,这时,梁已离家出走近3个月。

  冯说他觉得“生多大气,孩子过生日也该回来了吧?但她还是没回来。这时候我觉得不对劲儿了。”等到6月1日,冯给梁的大姐打电话,“我说想让她回来带孩子去玩玩。但是她大姐说:你这人怎么这样呀?谁不想过阔太太的日子呀?你有什么?”

  “就她这句话,我决定再也不找她了。”冯对记者说这话时还是气呼呼的。

  “从那天起,我女儿就彻底没妈了。”冯有些激动,“我爸有脑血栓,我妈得一边照顾我爸,一边帮我照顾孩子。我得开车去挣钱啊。孩子开始没妈照顾也哭,后来习惯了也就好了。”

  冯说:“这么多年,孩子过得很好。我想,既然她没妈了,别的方面就不能再比别的孩子少。”

  冯告诉记者,他是几年后在报上看到,人失踪4年就可以到法院申请立案,宣告这个人死亡。

  2003年8月11日,冯到铁西区法院申请宣告其妻子死亡,法院发布了公告,“希梁××本人或知其下落的有关人员自即日起与本院联系。公告期间为1年。”期满将依法裁判。

  2004年9月28日,法院“宣告梁××死亡”。

  -剪不断理还乱

  梁出走还有不同的说法?

  关于梁的出走,记者在铁西区杨法官处听到不同说法。

  2005年6月20日,记者陪同冯到铁西区法院,法院通知冯,近期将开庭受理梁××恢复自然人身份一案。冯想向该案的杨法官控告妻子没尽母亲的义务,法官说:“本厅只负责关于恢复梁XX自然人身份的案子。至于你说的那些,你妻子还跟我说,你打过她,她也曾经打电话要求见孩子,你不让见。我们信谁呢?你们谁也没证据。”

  而梁的律师刘大庆在接受采访时说:“梁曾告诉我说,她走后打过电话要见孩子,但是她丈夫不让见。当然这些也没有证据。”

  “她如果真给我打过电话,我说不让见她就不见了?我家没搬过,她为什么自己不来看?”听到梁曾跟法官说是他不让见孩子,冯激动地说。

  “申请宣告妻子死亡是为了惩罚她”

  冯提起妻子出现后给他打的第一个电话:“她到现在也没来见我和孩子。法院通知我以后,她给我来了个电话,第一句话差点把我气死。她跟我说:我来办身份证,重新办户口本,你帮我到法院弄弄。连一个字儿都没提孩子。这么多年她就不想知道孩子现在怎么样了?”

  关于妻子的出走,冯一直认为,“不想过了,可以离婚,可是一走了之,对家庭,特别是对孩子都是不负责任的表现。”

  冯坦言:“其实我心里明白,她不可能真的死了,申请宣告她死亡一是因为我有合法的证据,二也是为了惩罚她。这样,只要她活着,就一定会回来找我的,我就有机会为孩子讨个说法了。”

  对于冯的想法,刘律师有他个人的看法,“如果他真是心里明知妻子没死,只是走了,而故意向法院申请妻子死亡,在道德上也有问题的。”

  对于梁为什么选择出走而不是离婚,她到底给没给冯打过电话要求见孩子,记者始终想听到梁本人的亲口回答,但是,梁留下的联系方式是刘律师的,她曾给她丈夫打电话用过的两个手机号码,一个无人接听,一个关机。

  刘律师说:“在这个时候,如果她想对媒体或对她丈夫说什么,她就不会在法院只留我的号了。”文/本报记者 曹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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