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年发放举报奖励金132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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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2日05:20 深圳商报 | ||||||||
深圳市国税局兑现举报奖励不打折扣 7年发放举报奖励金132万元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高峥实习生陈小莉通讯员熊艳陈俊峰)昨天,记者从深圳市国税局了解到,该局近日对举报某公司偷税的有功人员王某(化名)给予奖励人民币2.3万
据介绍,王某2004年亲自到深圳市国税局举报中心举报深圳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偷税嫌疑,并提供了部分证据材料。市国税局稽查局立即安排力量对该公司进行调查。然而,稽查人员到该公司注册地址实地稽查时,发现该公司已人间蒸发。得知这一消息,举报人王某主动协助寻找该公司的有关人员,在双方共同努力下,该公司财务人员终于露面,提供了该公司有关账簿资料。经查,该公司2002年至2003年,通过少申报等手段隐瞒销售收入600多万元,偷税近50万元。对该公司的上述违法行为,市国税局依法作出了补税和罚款的决定。 同时,市地税局不断建立健全举报全天候、多途径的举报受理方式,2005年以来接待来访群众420人次,接听举报咨询电话4200个,处理网上举报信680件。 另外,该局还严格执行举报保密制度,除加强日常保密安全教育和检查外,该局24小时自动接收举报受理系统采用了加密存储、密文传输和密钥认证的方式,举报人必须凭密码才能进行查询,确保了举报信息的安全。对于举报有功人员,该局根据贡献大小、合作程度及所提供线索的准确程度,按照追缴入库税款、罚款的规定比例及时给予奖励。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高峥实习生陈小莉通讯员熊艳陈俊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