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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贼讨饶,荒唐!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2日08:07 东方网-劳动报

  “小偷先生:东西偷完,请过段时间再来!!!”这是笔者日前在柳营路近共和新路口一家综合经营公司卷帘门上看到的一则告示。向小偷讨饶,那无异与虎谋皮。要想小偷不登门,最好的办法只有防范加斗争。

  李鸿光(来源:劳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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