仨被告当庭打起“罗圈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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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2日08:58 沈阳今报 | ||||||||
首席记者隋冠卓实习生赵哲 今报讯1999年4月至2001年1月短短不到两年的时间里,在银行工作的王振利、王磊(女)和某企业负责人黄金福三人,共取走该银行500多万元,这笔钱到案发时仍有300多万没有归还。昨天上午,在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三名被告人以涉嫌挪用公款罪受审。王振利:我催讨欠款有功
王振利曾经是一家银行分理处的主任,主持工作,而王磊是该银行的会计。检察机关起诉,王振利和王磊不顾相关规定,私自用银行资金为黄金福垫付透支款。 庭审中,王振利说:“我知道这件事是王磊和黄金福干的,王磊跟我说时,我还骂了她。我没有挪用公款。原来有500多万元的公款没有还上,后来,我扣下了黄金福在银行里的200万元,减少了损失。而剩下的那些我也多次催讨,2001年2月,我从原单位调走后,还开车去黑龙江省找黄金福要过钱。” 王磊:我执行领导决定 挪用的公款是经王磊手操作的,庭审中她表示:“我知道这么做不符合规定,但是没办法,王振利是领导,我不做别人也会做,王振利还得给我‘小鞋’穿。” 王磊还表示,黄金福还给银行的200万元是银行给他的贷款,“黄金福从银行贷了400万,我当时全扣下了抵偿欠款,后来王振利让我给黄金福提200万,我只好照办。2001年2月,王振利从我们单位调走,我就没再给黄金福垫付过。”在2001年,王振利调走后,王磊被提升为该单位的副职负责人。 黄金福:我是借的钱 黄金福是福建人,自称不识字。“我和他们没有预谋、没有串通、没有共同犯罪。我是管他们个人借的钱,只借了53万,免息的。”检察官问他:“你们是什么关系,他个人借你这么多?”黄说:“就是认识,工作关系,很一般。”黄接着解释:“我那儿有借条,有一天在一个桑拿浴室我写的,写在一张烟纸上。我确实还和他们签过一个借款300多万的协议,是他们逼我签的。”该案没有当庭宣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