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拆违”发出“最后通牒” “违建”10日内自行拆除,逾期不拆依法强制拆除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2日10:36 江南晚报

  本报讯记者英杰报道 昨天,从市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获悉,有关部门对“拆违”再下猛药,明确从20日起的10日内,违法建设必须自行拆除,逾期不拆将依法强制拆除。

  有一部分单位和个人不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一己私利擅自违法突击搭建建(构)筑物,严重阻碍了城市的发展,影响城市建设整体规划,影响投资环境。近期,部分
地区乱搭乱建现象更是有所回潮。

  自5月起,有关部门在全市开展新一轮违法建设专项整治,从根本上遏制违法建设风、突击抢建风;对单位或个人顶风抢建的违法建设,经责令限期拆除而不拆的,市、区城管行政执法、规划、国土等相关部门实施强制拆除,取得了较好成效。

  此次再次以10日时限进行“拆违”,说明了政府对“拆违”的坚定决心。

  城管部门指出,20日发出的限时“拆违”通告,是依据《城市规划法》、《土地管理法》、《无锡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以及《无锡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而定。凡单位、个人未经合法审批许可,擅自乱搭乱建的各类建(构)筑物,均为违法建设。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在建的违法建设必须立即自行拆除,现存的违法建设,限违建者在10日内自行拆除。城管行政执法、建设、规划、国土、房管部门对逾期不拆的违法建(构)筑物将依法强制拆除。对阻挠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的暴力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严肃查处。

  城管部门希望市民积极配合违法建设整治行动,凡发现违法建设行为者可向以下单位投诉:市城管行政执法局5133558、5126917,崇安区城管行政执法局2831204,南长区城管行政执法局2852055,北塘区城管行政执法局2616133,滨湖区城管行政执法局5700006,新区城管行政执法局5226603,锡山区城管行政执法局8212363,惠山区城管行政执法局3599865。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网友装修经验大全
经济适用房之惑
中美中欧贸易争端
变质奶返厂加工
第8届上海电影节
《头文字D》
百对网友新婚靓照
湖南卫视05超级女声
林苏版《绝代双骄》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