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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新加坡被碎尸续:家人赴新计划暂时搁浅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2日11:03 新文化报

  -目前新警方已派心理辅导员安抚刘在新加坡的二姐

  -刘红梅的二姐夫首次开口表示,红梅是不会看上嫌犯的

  -刘红梅的二姐至今仍没去医院认尸

  新闻回放

  据新加坡《联合早报》和马来西亚媒体17日报道,新加坡媒体16日曝光的加冷河碎尸案被新警方闪电告破。遭遇残忍肢解的死者是来自中国吉林长春市的22岁女子刘红梅,而嫌犯是她的上司——一名50岁的新加坡籍华裔男子。新加坡警方初步认定,这很可能是一起情杀案,并称刘红梅可能是因为逼婚而遇害。

  相关资料

  昨日记者在省商务厅了解到,目前我省向外输出劳务最主要的国家包括新加坡、韩国、日本、俄罗斯等国家。据了解,我省赴新加坡劳务的工人每月收入大概为700新加坡元,相当于人民币3500元左右。

  据介绍,在“刘红梅事件”前,我省赴新加坡劳务的人员基本没有发生过恶性事件。

  本报讯(记者 陆续 苗颖) 昨日记者了解到,虽然刘红梅在长春的家属希望赴新处理刘的善后事宜,但由于种种原因,他们赴新的计划暂时搁浅。

  长春方面

  派出单位已向省商务厅书面汇报

  重点提示:第二次赴新,刘是与新方雇主达成的协议,自行前往

  昨日,记者再次来到派出刘红梅的劳务输出公司,该公司一负责人介绍,目前该公司已给省商务厅呈送了刘红梅相关情况的报告,报告详细说明了刘红梅出国劳务的前前后后。据悉,刘红梅与新方签订的合同工作期限为两年,合同期满回国。此后刘红梅再次赴新加坡劳务,但此次不是劳务输出公司负责办理的,而是刘红梅与新加坡雇主方面达成协议,自行前往新加坡。

  如刘家人赴新 三日就可到达

  重点提示:长春市公安局和办理签证的新加坡驻中国大使馆都会“特事特办”,在最短的时间内办理相关事宜

  据劳务输出公司的负责人介绍,前段时间,由该公司负责办理出国的一名工人在新加坡遭遇车祸,新加坡方面发来情况说明函,公司帮助工人家属办理相关赴新手续,在接到消息后3日内就到达新加坡,为此公司在办理这方面的事宜已经有经验,办理护照的长春市公安局和办理签证的新加坡驻中国大使馆都会“特事特办”,在最短的时间内办理相关事宜。据介绍,拿到护照后,刘家就可以到新加坡驻北京大使馆办理签证,然后前往新加坡。

  新加坡方面

  出现意外:长春家属要求发函暂搁浅

  重点提示:新加坡雇主称,刘已有亲属在新(其二姐)处理善后,没有发函

  据介绍,刘红梅的家人赴新,需要新加坡警方或刘红梅生前雇主发函,提供相应的情况说明,以便办理护照和签证等出国手续。

  为此,劳务输出公司应刘家要求,已与刘红梅生前雇主联系,请其提供一份详细的情况说明。但由于刘红梅的二姐在新加坡,为此雇主方面征求了其二姐的意见,她表示“目前家人还没有前往新加坡奔丧的计划”,这样新加坡雇主表示,由于刘家有亲属在新加坡处理善后,目前,雇主方面不能向劳务输出公司发情况说明函,刘红梅长春方面家属的要求暂时搁浅。

  刘红梅的二姐夫首次开口说话

  重点提示:其二姐夫称,刘红梅一直希望找到一个真心爱她的人,至于50多岁的嫌犯她是不会看上的

  记者从新加坡方面了解到,受害同胞刘红梅的二姐夫首次开口说话。他说,刘红梅来到新加坡后工作十分认真,学习相当努力,而且很上进,她在新加坡是没有男朋友的,她一直希望自己能找到一个真心爱她的人,至于50多岁的嫌犯,家属认为刘红梅是不会看上他的。

  刘的二姐夫称他是第一个得知刘红梅遇害的消息的,然后告诉刘的二姐,她的二姐得知妹妹的噩耗后当场瘫软在地,为了不让在长春的父母过度悲伤,他们只把情况告诉了刘红梅的大姐。

  亲属一直没去认尸

  重点提示:刘的二姐夫称,没去认尸主要是其二姐承受不住打击

  新加坡当地媒体在医院的停尸处外轮流守候着,他们在等待刘红梅家属(也就是刘的二姐)的出现,但直到记者发稿时,刘的二姐仍然没有露面到停尸处认领尸体。

  刘红梅的二姐夫称,没去认领尸体的原因有两个,主要是刘红梅的二姐承受不住妹妹被碎尸的打击,二是因为刘红梅的尸首还没能完全找到(至今双脚没找到)。

  工友拜祭红梅

  据了解,北京时间21日是刘红梅遇害的第7天,这天凌晨,许多新加坡市民来到刘红梅遇害的事发地点对刘红梅进行拜祭。北京时间21日早上,刘红梅的工友也为她举行了较为隆重的拜祭活动。

  死亡证明没有下来

  同胞刘红梅遇害后,警方一直在全力寻找残肢,因此,目前尚未作出死亡证明。同时,死者DNA的检验工作也正在进行当中。

  新警方安排心理辅导员安抚家属

  目前刘红梅二姐的情绪一直很不稳定,为了能稳定她的情绪,新加坡警方特意为刘的二姐派去了心理辅导员,警方希望在心理辅导员的安抚下,刘的二姐会尽快从失去亲人的悲痛中走出来。

  嫌犯24日再“过堂”

  细节提示:第二次庭审中,控辩双方的律师将举出双方所取得的新的证据

  记者在新加坡方面获悉嫌犯的一些情况,目前,他还在警方的控制中,在第一次庭审结束后,他将于24日迎来再一次“过堂”。第二次庭审中,控辩双方的律师将举出双方所取得的新的证据,等到法官认为时机(依取证的情况而定)成熟之后,择日安排正式开庭。

  嫌犯若伏法 受害者得不到他的赔偿

  细节提示:若雇主为刘上了保险,她只能得到雇佣法令下的意外伤害赔偿和一部分保险金

  按照新加坡法律的规定,刘红梅碎尸案的嫌犯梁某如果因涉嫌故意杀人被判绞刑,受害者的家属是得不到任何赔偿的,而如果刘红梅的雇主为其交纳了一定数额的保险费的话,刘红梅的家属只能得到雇佣法令下的意外伤害赔偿和一部分保险金。此外,中国驻新加坡大使馆领事向山先生告诉记者,中国同胞在异地发生了这样惨绝人寰的事儿,我大使馆相当痛心,大使馆会尽一切可能的力量帮助受害者家属,并且会及时与新警方沟通,以求尽快处理此事。

  昨日下午,新加坡电视台已与本报取得联系,询问我省相关部门处理这一事宜的情况。

  相关链接

  念书时她的性格很内向

  1999年到2002年,刘红梅曾经就读于长春市某外国语学校。她是该学校基础部的一名学生(初中直接上大学),当时的辅导员姓刘,由于她读书时性格很内向,她的辅导员对她的印象不深,据了解,刘红梅在该校读书时曾经在2000年休学一段时间,后来又重新来到学校,由于她所学的外语专业是五年制的,因此,她在出国时,可能没有获得相关的大专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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