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粮食短斤少两工商部门立案查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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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2日11:04 宁夏日报 | ||||||||
近日,贺兰县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接到举报,称常信乡安渠村有人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收购粮食。根据举报人所在区域,暖泉工商所执法人员赶到现场进行检查,查获了一起故意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收购粮食案件。 当事人柯某系贺兰县立岗镇立新村的村民,他以每公斤1.06元的价格在常信乡安渠村收购玉米,在收购第一袋玉米时即被出售玉米的农民察觉短斤少两,农民即向贺兰县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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