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住宅应远离公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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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2日11:04 宁夏日报 | ||||||||
当你乘车经过宁卫线宣和镇至永康镇路段时,会看到沿线宣和镇至永康镇路段、刘湾村路段、中滩村至杨滩村路段公路两侧的住宅紧靠公路,土堆、粪堆、垃圾、柴草像小山一样将长达30公里的宁卫线公路包围,给路政管理和公路养护带来很大困难。 宁(中宁)卫(中卫)线是中宁至中卫的主要交通道路,东接国道109线,西接省道202线,南与迎(迎水桥镇)大(大战场)线相连。宣和镇、永康镇每年的农副产品主要通过
上世纪八十年代至今,沿线镇、村对农民住宅房的设计、规划把关不严,很多农宅建在了公路建筑红线内。公路两侧群众因为爱路、护路意识不强,在公路边坡、排水沟中随意砌圈、搭棚、堆土、堆粪,给行车安全埋下了隐患。由于镇、村住宅规划、设计中没有设立垃圾堆放处,群众随意倾倒的垃圾填满了排水沟,堵塞了涵洞等排水设施,缩短了公路使用寿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路政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公路受国家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或者非法占用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公路边沟、坡脚护坡道、坡顶截水沟外缘以外,一定距离的区域,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镇、村规划和新建镇、村、开发区应当与公路保持规定的距离,并避免在公路两旁对应进行,防止造成公路街道化,影响公路的运行安全与通畅。 笔者呼吁,镇、村在规划农宅时,应该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批公路两侧的建筑物,设立专人负责清理拉运生活垃圾到中卫市规定的垃圾处理场。(潘学东)新闻来源:宁夏网宁夏日报(http://www.nxnet.cn) 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实习生:马彦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