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隐秘部位被烫伤留疤痕 丈夫觉不雅拒绝同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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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2日11:18 新桂网-南国早报 | ||||||||
新桂网-南国早报讯 因妻子的一处隐秘部位被烫伤后留下疤痕,丈夫觉得恶心而拒绝与妻子同房,不堪忍受的妻子为此要求与丈夫离婚。 6月20日,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准予这对夫妻离婚。2002年12月,该县三只羊乡某村的蓝女士与兰某按当地农村风俗习惯举行婚礼。在洞房花烛夜的当晚,兰某发现妻子身体隐秘部位被烫伤后留有一块非常难看的疤痕,他觉得很恶心,不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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