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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香港居民获准在京当律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2日11:21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黄秀丽通讯员陈玲)近日,市司法局为香港居民陈锦雯、钱鑑颁发了执业律师证,据悉,他们是第一批在京获得执业资格的香港居民。根据有关规定,他们可以在内地从事法律咨询等非诉讼法律事务。

  去年1月1日CEPA(《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实施后,内地法律服务市场进一步向香港放开。司法部由此调整政策,制定了《取得内地法律职业资格的香港特
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在内地从事律师职业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香港居民取得内地律师资格后,可以申请在内地执业。除了只能从事非诉性业务外,港籍律师和内地律师的权利义务大致相同,可以成为内地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违反行业纪律也将受到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目前,陈锦雯、钱鑑取得内地律师资格后已经按照《办法》要求,在北京的律师事务所实习了一年,接受了非诉讼业务的实务训练,经鉴定合格。现陈锦雯已受聘于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钱鑑受聘于双利律师事务所。

  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负责人介绍,香港居民成为北京律师是京港两地法律界紧密合作的又一成果。据统计,CEPA协议签署后,陆续有4家香港律师事务所在京设立了代表机构,1家代表机构与北京律师事务所实现了联营,两名香港居民受聘于北京的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

  北京法律服务市场前景广阔,吸引了众多外国和香港律师事务所来京拓展业务。目前,已有14个国家和地区的80家律师事务所在京设立了代表机构,其中香港律师事务所共有14家。这些代表机构的业务收入逐年上升,2004年超过8亿元人民币(其中香港所收入1700万元人民币),比2003年增长了68%。网络编辑:刘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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