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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赡养纠纷闹成一团,6名法警赶到法庭控制现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2日11:35 南京报业网

  金陵晚报记者眭军杰【金陵晚报报道】法庭被告席上吵成一团:大女儿歇斯底里拍着胸口,大声喊叫着;父亲生气地和二儿子交涉着“养老金”;小女儿试图向父亲作解释……6名法警赶到狭小的法庭维持秩序。吵声中,原告席上,三名被告去世快3年的母亲的遗像默默面对着这一切。

  老伴遗像

  昨天下午,黄志抱着老伴的遗像来到白下法院。“开完庭,让儿子带回去。我的住处条件不好,供奉老伴不好。”黄老汉告诉记者,他明年就80岁了,身体还可以——这原本是享受幸福晚年生活的基础,如今却成了打官司的本钱。“由于特殊原因,后半生我没有什么收入,现在老年了也没什么保障。”黄老汉看了一眼老伴的遗像,接着说:“现在每个月能拿到的钱就是220元,是老伴的厂里给我提供的。我想到自己养大了3个子女,可是……”老人说,因为3个孩子都不赡养自己,无奈之下就将他们都告到了白下法院。黄老汉将遗像放在法庭原告席上,用手撸去了白眉上的汗水。

  1000元房租

  3个子女陆续赶到,他们都注意到了母亲的遗像。大女儿坐到了原告席上,在法官提醒下她慢步走向了被告席。开庭后,父亲希望两个女儿各支付150元、儿子支付200元的赡养费。3名被告均表示愿意尽赡养父亲的义务,但却同时都面露难色。此时,儿子和小女儿突然抛出一份证据,证明父亲有1000元的房租收入。这把原告席上的父亲吓了一跳。可法庭却发现租房协议表明收取房租的人是大女儿黄玉芳。儿子和小女儿解释道,出租房屋是拆迁安置房,而原告是拆迁安置人员之一,具有使用权,因此1000元的房租其中应该有原告的收入部分。大女儿着急喊了起来,甚至数次拍打着审判桌。双方就房屋问题发生争执,法官多次敲起法槌,提醒原被告应该关注的是赡养纠纷,而不是房屋使用权纠纷。但本文开头一幕仍不可避免地出现了。法庭出动了6名法警,方才控制住法庭秩序。

  调解失败

  法庭试图调解原被告之间的矛盾。但儿子表示自己只能承担每月20—30元的赡养费,小女儿表示不能超过50元。父亲生气地叫了起来,他向法庭增加了自己一项诉讼请求:要求儿子和小女儿归还“养老金”。他说,从1987年,儿子和小女儿由于和自己住在一起,在老伴的要求下,两人各自每月存款15元,存至2004年为止,到时将钱取出给父亲养老。儿子和小女儿承认了此事,但年限只是两年。父亲发怒地咆哮起来,声称如果儿子女儿赖账的话,他将烧了儿子的住房。矛盾激化,无法调解。法庭宣布休庭,将择日宣判判决结果。儿子的代理律师、刘洪律师事务所吴月强律师告诉记者,其实赡养矛盾是因为房屋矛盾引发的。据了解,老人现在住于御道街一出租屋内,由大女儿承担房租和水电煤气费。其他子女则指出,大姐将老人搬出住房,然后将房子以1000元出租,他们是不能接受的。(本文当事人系化名)(编辑 云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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