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父3000元 中考生狂泡网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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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2日12:41 西部商报 | ||||||||
家长找到儿子后报警,警方将对收容未成年人上网的网吧进行严肃处罚 本报讯(记者王喜阳)16岁少年王龙(化名)因时常在网吧出入,沉迷于虚拟的网络世界。前日下午,该名少年在 中考结束后竟带同学来到自己家中,盗窃父亲的三千多元现金后上网。事发后家长在城关区一家网吧里将通宵上网的王龙及几 名同学找到。看到未成年的孩子在网吧通宵上网,家长立即报警。接警后,五泉派出所及张掖路派出所相继介入调查。兰
事发: 家中三千多元离奇失窃 前日下午,家住金昌南路的王师傅回家后,发现自己家中的柜锁被撬,抽屉里三千多元现金被窃,而门窗完好,没有 发现任何异常情况。只是平时在家的儿子王龙却不见回来,他便怀疑可能是儿子拿走了柜中的现金,本打算等儿子回来,询问 此事。谁知到天黑后,王龙还是没有回来,想到孩子平时喜欢上网,他开始在城关区的网吧四处寻找。 现场: 未成年人通宵泡网吧 据了解,直到昨日凌晨1时30分,王师傅终于在城关区永昌中路一家网吧里找到了王龙。据王师傅称,当他找到儿 子时,孩子正和几个同学在网吧玩游戏,自己的儿子是未成年人,网吧却让他们通宵上网,王师傅马上报警。王师傅所在辖区 的五泉派出所民警迅速赶赴网吧,将王龙带回询问,同时张掖路派出所民警也对网吧收容未成年人上网行为作出调查。 少年: 盗窃自家请客上网 据了解,王龙承认了自己盗窃自家财物的行为。王龙告诉民警,当日下午,他领着两名同学及两个朋友,来到自己家 中撬开父亲的柜子,偷出三千多元现金,随后就和同学一起去网吧通宵上网。民警批评了王龙的行为,并让其父亲领回家。 调查: 情节严重将责令网吧停业 就此事记者电话采访了兰州市公安局网监处相关工作人员。据一民警介绍,公安机关实行网络实名制度,就是为了预 防网络犯罪和未成年人上网。该网吧收容未成年人通宵上网,经调查后将依照制度作出严肃处罚,如果情节严重,将责令网吧 停业整顿。据了解,城关分局网监科已介入调查此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