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消息》泄露天机 翻供枉然被判无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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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2日14:07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郑州6月22日消息(记者辛如记通讯员李和平)一个被人赃俱获的毒贩子,突然翻供,然而,独具慧眼的检察官还是千方百计收集证据,最终锁定被告人!近日,此起由河南省人民检察院郑州铁路运输分院提起并出庭公诉的重大运输毒品案,经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依法判处被告人王学良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依法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时年41岁的被告人王学良,初中文化程度,宁夏同心县农民,捕前住云南省巍山县。他嫌打工苦挣钱少,于是把目光盯上运输毒品想发大财,然而他深知运输毒品是犯罪甚至可能掉脑袋,但他在运输毒品巨大利润的驱动下,咬牙拿出省吃俭用的积蓄人民币3万元,悄悄在街头购买了3块毒品海洛因,怀着侥幸心理决心赌它一把!他准备把这些毒品带回原籍宁夏猛赚一笔,但得知铁路查毒品很紧,便煞费心机,辗转绕道四川,先后乘坐长途汽车从巍山到下关,又处心积虑坐汽车从下关分别到丽江、泸沽湖风景区、四川沽湖镇和西昌,一路竟相安无事,于是他自以为得计,情不自禁地踏上了舒适的旅客列车,岂料却栽在铁路警察手中。经审理现查明:2004年3月7日6时许,被告人王学良携带毒品从西昌乘坐K166次列车准备到西安市再转车,铁路公安人员在列车例行检查时,发现硬卧14号车厢10号下铺王学良形迹可疑,遂对其进行检查,在其铺位枕头下查出一块用白色透明胶带纸内用红白塑料袋包装的白色块状可疑物,后又从其铺位旁茶几夹档上查获放置在白色塑料袋内用报纸包好的、外用透明胶带内用红色塑料纸包装的白色块状可疑物两块,经刑事技术鉴定为毒品海洛因,共计重296、5克。 归案后在四次提审中,王学良对其犯罪事实均供认不讳。然而,在第五次审讯中,王学良突然翻供,辩解称:毒品不是我的,虽然报纸上的字是我写的,但不知是谁放到那个装毒的塑料袋里了;买毒品的经过都是我编的;公安人员刑讯逼供等,据此拒不承认毒品是他所携带的。俗话说:再狡猾的狐狸也都不过好猎手。承办此案的年轻检察官,认真审查了全部案卷材料及证据,尤其是在列车上当场查获毒品现场的证人证言,以及王学良的前四次有罪供述和辩解,在完全排除公安人员刑讯逼供后,细心地发现王学良用于包装毒品是一张2004年3月5日出版的《参考消息》报,第2版上面有用黑色签字笔写的字,公安人员审讯时他曾供认系本人所写,能否找到另外的佐证?办案检察官从看守所调取了王学良个人扣押物品中,果然发现其中有一份同日的《参考消息》报不同版,上面也有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的字迹,经对上述两处笔迹技术鉴定确均系王学良所写,从而戳穿了其谎言。此案起诉后,法院依法做出上述严正判决。被告人王学良服判未上诉。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陆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