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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凭啥罚我100多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3日01:01 半岛晨报

  晨报讯(记者程兮洌)一纸“停电通知书”交到市民丛先生的手中,上面的内容着实让他大吃一惊——经营的饭店窃电342572.67KWH,因此追缴和罚款总计1091873.70元。通知的落款是丛先生居住小区的物业公司,不过双方在窃电、罚款的问题上各执一词。

  丛先生在大连金州盛滨花园C区19号楼经营一家饭店。由于该小区一直都是物业公司收电费,经营两年多来都是物业的工作人员来抄表并告诉住户用电量,然后丛先生再将电费
交到小区物业。

  丛先生说,6月9日,饭店里来了几个物业公司的人。他们说丛先生的饭店偷电,并下发了一张停电通知书表明该饭店隐蔽窃电,需要停电整顿。

  事隔两日,丛先生再次收到一份物业公司下发的通知书,上面写着:“经查实,该饭店自2003年至2005年6月9日,其间有隐蔽窃电行为,共窃用电量342572.67KWH,根据相关法规,现追缴电费272968.44元,同时处以3倍的罚款,共计1091873.70元。并限5日内将钱交到物业公司。”

  丛先生认为物业公司说他偷电没有有力证据,并且即使他偷电物业也没有权力来进行罚款和断电,因此拒绝接受处罚。昨日上午,丛先生再次收到物业的通知,称将于当日14时停电。昨日14时20分左右,丛先生告诉记者物业公司果然来了几个人将饭店的电给停了。

  就此事,该小区的物业公司大连阿尔滨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一位负责人表示,该饭店上下两层,有时每月才交40来元钱的电费,以营业面积算显然与其实际用电量不符。6月9日,在工作人员的检查中发现对方有隐蔽窃电的行为,并且当场取得了相关证据。

  这位负责人说,物业是代扣代缴电费。小区里每个月因为有人偷电和线路之间的损耗,光电费物业每月就要损失近10万元。罚款不是目的,只要偷电者把没交的费用都交上来就行了。该负责人最后表示,因物业没有执法权,目前此事已向金州站前派出所报了案,等待相关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针对此事,记者咨询了相关部门。大连市供电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该小区不是“装表到户”,供电公司是按照该区域的总电表抄表收费,物业公司是供电公司的客户,双方发生契约关系。而物业再按照一定的协议收取其小区内的住户和经营者的电费,他们之间存在另一种契约关系,因此住户和经营者不是供电公司的客户。

  但该负责人同时也表示,即使是供电公司的客户存在偷电现象,工作人员也必须经过检查并出示证据,同时与相关执法部门一起对违约用户收取违约金。

  截至记者发稿时,物业公司和丛先生都表示必要时将从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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