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问必答——6.2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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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3日02:09 新京报 | ||||||||
工伤医疗时间超限怎么办 马先生: 去年10月,我上班时出了车祸,导致大腿截肢。医院为我开具了六级伤残证明。我与公司领导协商工伤医疗,但直至现在一直没有得到解决。我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劳动保障
北京市华风律师事务所: 马先生可以先向原工作单位所在区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超过申请仲裁期限,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可直接到法院进行起诉,要求原单位支付医疗费用。 本报记者 郭冀远 亲人因工去世家属有何权利 戚小姐: 我爸因工去世。我们希望公司能把我们的户口安排到北京,提供我和母亲工作的机会,这样可以吗?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如果工伤批下来的话,死者的配偶能拿到死者工资的40%,如死者小孩未满18岁,则可以领到原工资的30%,这些都是由工伤保险支付,戚小姐提出的其他要求没有相关规定公司必须满足。 本报记者 王卡拉 死亡赔偿应如何分配 刘女士: 我丈夫因医疗事故死亡,院方一次性给付赔偿金25万元。公婆均有1000多元的退休金,我女儿刚满6岁。这笔赔偿金应如何分配? 宣武区法律援助中心: 该笔赔偿金应在支付医疗费、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费用后,由死者的近亲属平分。刘女士女儿的抚养费按本市上年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至其18周岁。刘女士的公婆因有生活来源故不能按被抚养人对待。 本报记者 廖卫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