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标的案”集中执行延长半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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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3日02:51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吴艳霞实习生郭怡安)6月21日,省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我省“小标的额”案件集中执行活动将延长半个月至2005年7月15日结束,省法院要求,届时,各级法院“小标的额”案件执结率要达到80%以上,当事人满意理解率达到90%以上。 省法院执行局局长韩过刀对于执行的结果提出要求说,各中院都要加强对辖区基层法院的督导,到7月15日活动结束时,“小标的额”案件总体执结率要达到80%以上,各级法院
“小标的额”案件主要涉及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人身损害赔偿以及其他一般债务纠纷案件,标的额一般在5万元以下,与百姓切身利益密切相关。 我省“小标的额”集中执行活动从今年4月6日展开,据统计,截至6月16日,全省法院已累计办结“小标的额”案件1.3万余件,标的额1.7亿多元,执结率已达到70%以上。 此次“小标的额”集中执行活动受到群众的强烈关注。省法院执行热线0311-87937332自4月11日开通后,则每天从早上4时到晚上12时,热得烫手。据介绍,热线电话将持续到6月底结束。 省法院公布全省“老赖”名单 本报讯(记者吴艳霞实习生郭怡安)6月16日,省法院执行局新闻发布会上,公布了15个有履行能力超过执行期限、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典型人员名单。 1、被执行人郭玉秋,承德县下板城镇人,执行标的17800元。 2、被执行人吴春刚,承德县高寺台镇人,执行标的10000元。 3、被执行人隆化县隆化镇医院,拖欠工程款38100元。 4、被执行人陈瑞峰,涉县更乐乡下池村人,拖欠抚养费8000元。 5、被执行人周拥军,峰峰矿区和村镇集贤村人,拖欠交通事故赔偿费14116.28元。 6、被执行人遵化市侯家寨乡经济联合社,法定代表人社长李学东,执行标的85000元。 7、被执行人郑立军,唐海县五农场农工,执行标的21000元。 8、被执行人张鹏飞,涿州市西辛庄村人,拖欠赔偿59750元。 9、被执行人朱凤楼,沧州市运河区南陈屯乡十二户村人,拖欠工程款10774元。 10、被执行人杨瑞海,沧州市运河区南陈屯乡陶庄子村人,拖欠赡养费3000元。 11、被执行人李春祥,任丘市漠州镇李广三村人,执行标的摩托车、VCD等家具。 12、被执行人王志军,张北县油娄沟乡二台背村人,执行标的11595.70元。 13、被执行人石家庄市长安区饮食公司,住所地石家庄市富强大街10号,执行标的26500元。 14、被执行人杨国华,大厂县四村人,执行标的2553.8元。 15、被执行人文安县大留镇拔丝吹膜厂,拖欠工伤赔偿金524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