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药房 医疗机构须定期公布药品价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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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3日06:51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 荣梅实习生赵丹丹)近来“药价虚高、老百姓看病贵”问题成了人们关注的热点,为了切实改变群众在药品价格信息方面的弱势地位,矫正因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药品价格扭曲现象,降低药品价格,努力遏制群众看病贵问题,省物价局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进一步做好药品价格监测公布工作。 省物价局要求,各级价格监测机构要选择具有代表性的社会药房、医疗机构药房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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