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张羿 记者 卢华 卫浪实习生张玉)西安市公安局治安局昨日召开会议,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开展校园和幼儿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活动,全力净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有效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为广大师生营造一个良好的教学环境。
西安市公安局制定的八条措施主要有:对发生在校园及周边,侵害师生人身、财产权利的刑事和治安案件,实行专案专人责任制,做到快侦、快查、快结。对本地区的校园及幼
儿园周边开展调查研究,年内在校园周边治安复杂地区设立治安岗亭,有针对性地开展治安巡逻,强化治安管理。9月底前要积极地与辖区学校、幼儿园协商联系,根据需要向学校、幼儿园派驻保安员,负责维护校园安全。派出所在8月底前选派民警担任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负责治安防范、交通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每月至少到校工作两次。在地处交通复杂路段的小学、幼儿园上学、放学时,交管支队及有关分、县局交警大队要派民警或协管员维护校园门口道路的交通秩序。交管支队及有关分、县局交警大队9月底前在学校、幼儿园周边道路设置完善的警告、限速、慢行、让行等交通标志及交通安全设施,在学校门前的道路上施划人行横道线,有条件的设置人行横道信号灯。交管支队年底前在城市学校、幼儿园周边有条件的道路设置上学、放学时段的临时停车泊位,方便接送学生车辆停放。消防支队对寄宿制的学校、幼儿园,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监督检查,对其他学校、幼儿园,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监督检查,并督促、指导其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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