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克隆"公司网站 春秋国旅索赔4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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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3日07:20 东方网 | ||||||||
东方网6月23日消息:春秋国旅的网站2月受到黑客攻击,之后春秋国旅找到负责公司网站维护的员工,但该员工却拒绝为网站改版。之后春秋国旅发现自己网站竟被“盗版”,而负责该“盗版”网站操作维护的竟是原先的那位员工,春秋国旅因此将该员工告上法院并索赔4万元。昨天市一中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 春秋国旅在法庭上称,被告肖雄(化名)曾在该公司任职,负责旅游及其相关业务软
2月22日,春秋国旅发现自己的网站被挂到不相干的一个网站———sh01.7156.cn上,经核查,这个网站的注册人是北京新网数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代理人为上海奈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内容涉及春秋国旅的注册商标“三s”。 春秋国旅认为,新网数码和奈福网络明知是春秋国旅的注册网站,却为肖雄提供平台,让他使用其注册网站的内容,其行为侵犯了其商标著作权,要求法院判令他们停止侵权,道歉并赔偿4万元。 但在昨天的庭审中,肖雄表示,在春秋国旅任职期间,他的确负责旅游及其相关业务的网站的维护等工作。但他所维护的网站当时仍处于测试阶段,属于内部传播的文件性质,尚未成熟也未启用,根本尚未为春秋国旅创造商业价值,因此谈不上侵权和经济赔偿。 而新网数码和奈福网络都认为,自己只是为他人提供域名的注册,无权代表国家从事注册网站的业务,因此他们不应承担侵权的法律责任。 法院将于近日对此案作出判决。 作者:申思明 (来源:东方早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