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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一号刑侦大案公开宣判 一审判处4人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3日07:32 三秦都市报

  本报渭南讯(记者 冀晓菊)14名犯罪分子抢劫、杀人、盗窃、销赃作案多起,曾是公安部指令必破的“陕西一号刑侦大案”,6月20日,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华县对“陕西一号刑侦大案”公开宣判,一审判处刘远军、王林、杨明哲、李顺波4人死刑,赵兵等其余10名罪犯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0年11月至2004年2月,刘远军、王林等14人团伙先后在渭南市
华县、华阴市、潼关县,河南省灵宝市、邓州市,湖北省荆门市、十堰市以及内蒙古等地疯狂抢劫杀人作案。他们以租乘出租车为由,将受害人骗至偏僻处,用事先准备好的胶带封嘴、绳子绑手实施抢劫,受害人稍有不从即遭杀害。他们还利用抢劫来的摩托车作为交通工具,抢劫过路人的现金、手机、挎包等财物。刘远军、刘美超等人还先后在内蒙古自治区土默特左旗察素齐镇和我省华县一带,采取撬门入室等手段大肆盗窃,就地销赃。刘远军、王林二人参与了多起案件的策划,参与抢劫案件10起,致4人死亡,系该团伙主犯。法院宣判后,刘远军、王林二人当庭表示不服,称将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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