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 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费试行年票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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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3日07:32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 荣梅实习生赵丹丹)宝鸡市将从2005年7月1日起试行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费年票制,这是记者昨日从省物价局获悉的最新消息。 据介绍,物价部门要求,宝鸡将试行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费年票制的收取范围和收费标准,由宝鸡市政府按照“范围不宜宽,标准不宜高”的原则确定,并要依法组织召开听证会;实行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费年票制,要制定严格的资金管理办法,所收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宝鸡市的新世纪渭河大桥、马营渭河大桥、金陵河宝商大桥、斗鸡渭河人防隧道(银行贷款部分)将纳入还贷范围。物价部门要求试行车辆通行费年票制的收取范围和收费标准由宝鸡市政府确定,并报省政府及省物价局备案;新世纪渭河大桥、马营渭河大桥、金陵河宝商大桥收费站将撤消,对进入宝鸡市区的外地车辆收费移至西宝南线入口处(G310连云港—天水K1318+300米)八鱼收费站。对其他进入宝鸡市区入口的车辆,分别由省高速集团宝鸡收费站、省公路局晁峪收费站、宝鸡市公路局县功收费站、太平庄收费站、宝虢凤收费站等五个收费站代收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见附表);免缴车辆通行费范围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