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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非法养犬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3日07:51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讯(记者 孙东海)西安市“创卫”工作正如火如荼进行,而犬类的管理工作也是“创卫”的一项重要内容。西安市公安局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以查处非法养犬、规范养犬行为为主要内容的集中整治行动。

  西安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犬类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分、县局分管领导要亲自挂帅,落实此项工作。各限养办要加大辖区的犬类管理力度,严格做到辖区内的犬类不得进
入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影剧院、医院、商场、饭店等公共场所;养犬者不得携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烈性犬、大型犬必须实行拴养或圈养;犬类不得危害公共利益,干扰他人生活、工作和学习;二环路内,禁止从事犬类交易、养殖和举办犬类展览、竞赛、表演。力争通过整治,辖区内不出现无证犬、流浪犬以及犬类污染,净化社会环境。

  同时,通知还要求各限养办大力整治内部卫生秩序,规范办证程序,办证流程透明,工作人员要衣着整齐、文明执法。

  西安市公安局强调,各分、县局主管治安的局长是该地区的犬类管理第一责任人,治安大队长是直接责任人。在创卫期间,凡哪个地区、哪个社区的犬类管理工作滞后,群众反映大,影响“创卫”工作,或被新闻媒体曝光未及时整改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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