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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争夺老父住房法院判决字据无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3日08:08 哈尔滨日报

  本报讯(记者汤文学)年逾五旬的赵月(化名)不思孝敬已近八旬的老父亲,却一门心思争夺父亲的公产房承租权。凭着父女俩私定的“字据”,想办理更名手续的愿望未得逞,赵月就摔盆打碗到老父家胡作乱闹,将老人气得半死。道里区法院近日一审判决,赵月持有的“字据”无效,公产房承租权仍归属赵老汉所有。

  赵月是赵老汉的二女儿。1999年冬天,赵老汉的老伴病情加重之际曾表示:儿子、大
女儿住的房子都是父母给的,我们俩都去世后,把在安广街租住的公产房子划归到赵月名下,对儿女们也算有了公平。老伴去世不久,在赵月的多次催促下,赵老汉于2000年3月立下“字据”,表达了自己去世后,房子正式归赵月所有。赵月得到这张“字据”,迫不及待地偷偷将老父亲的房证拿走,到房管所办理更名手续。因不符合相关规定,赵月的更名计划落空。赵老汉对二女儿的行径极为伤心,多次向赵月追要房证,赵月总是以各种理由推托,不肯归还房证。气急之下,赵老汉指责赵月以往的孝顺都是装出来的,赵月在老父亲家摔盆子打饭碗,胡搅蛮缠,甚至用恶毒的语言辱骂年迈的老父亲。万般无奈的赵老汉将赵月告上法庭,要求确认几年前立下的“字据”无效。

  道里区法院审理认为,赵老汉为赵月出具的“字据”,其内容为赵月在赵老汉去世后房屋延续承租情况的说明,因赵老汉拟处分的住房为公产,该房的延续承租应由产权单位依法确认,为此,法院宣判赵老汉2000年3月出具的“字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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