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被告人均获缓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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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3日08:11 潇湘晨报 | ||||||||
本报讯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对黑石铺燃烧爆炸事件作出一审判决:以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判处被告人肖继云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判处被告人舒志伟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两名被告人分别被处罚金15万元。 去年12月9日晚,长沙市大托镇黑石村发生燃烧爆炸事故,导致1人死亡,多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75万余元。有关部门迅速介入调查,确认湖南望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湘府
法院经审理认为,该事件是重大工程责任事故,两被告人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名成立,故作出上述判决。此前,两被告人所属公司被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依照相关法规处以相应罚款。另外,此案的民事部分也将于近日审理完毕。 记者 袁名清 实习生 赵 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