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广水一会计“偷利息”25万元 一审获刑11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3日09:23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卢成汉通讯员张忠海)广水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会计韩某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利息(公款)25万元,日前一审被判刑11年,韩某没有上诉。这是该市近15年来查办的最大一起贪污案。

  据介绍,现年40岁的韩某在1995年至2002年12月期间,利用负责全市房改资金、掌管现金支票和定期存单的职务便利,在与银行结算利息的过程中,累计不记存款利息51笔,共
15万元;少记存款利息一笔3万元。随后,韩某分四次擅自填写其掌管的现金支票,从农行和建行提取现金17.5万元据为己有。此外,韩某还采取收入不记账的方式,贪污其经手收取的某印刷企业借款利息7.5万元。


新浪强力推荐:【滚动新闻实时看
 【评论】【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缤 纷 专 题
头文字D
头文字D精彩呈现
疯狂青蛙
疯狂青蛙疯狂无限
图铃狂搜: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