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的”纠纷酿命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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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3日10:02 无锡日报 | ||||||||
本报讯昨日,滨湖区检察院审理了一起为乘出租车惹纠纷而引发的过失致人死亡案,32岁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该院依法批准逮捕。 李某原是本市个体出租车司机。 经滨湖区检察院审理查明,今年5月29日下午2时许,李某驾桑塔纳出租车载客沿西园
在路旁等候的那名乘客见状,心中恼怒,即上前拦住李的出租车,拉开驾驶室的左前门,对李某左脸部拳击数下。车上乘客见状,连忙离开。李欲关车门,该乘客不让关。李某随即发动汽车行驶,对方抓住车门随车前行,并继续拳击李脸部。李某为甩掉对方,驾车向左绕过车辆,又向右打方向提速离开。 当车驶出30米左右至西园里公交车站台东侧附近时,该乘客抓住车门和出租车顶灯往驾驶室车沿上跳,谁知顶灯突然断裂,致其跌地受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经法医鉴定:死者右颞部与硬物碰擦致颅脑损伤死亡。 李某的行为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 5月30日,公安机关依法对李某刑事拘留。(安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