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起食物中毒责任人受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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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4日00:27 新京报 | ||||||||
分别被罚款上万,扁豆、亚硝酸盐和细菌性中毒成夏季中毒主因 本报讯(记者廖爱玲)昨天,北京市食品安全办公室和市卫生局向社会通报了3起食物中毒事件的处理结果,北京鱼米之乡餐饮有限公司快餐分公司、北京明东源街餐饮配送中心、通州区北京汉将木业制作有限公司被处以上万元罚款或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
市食品办和市卫生局表示,夏季是食物中毒事件高发季节,每年都有多起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且以扁豆、亚硝酸盐和细菌性中毒为主。 餐饮、学生营养餐配送企业以及集体食堂、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工地食堂认真执行卫生操作规范,对违规操作疏于管理和造成食物中毒的企业、食堂所属单位,将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提醒 夏季饮食三项注意 1、扁豆一定要煮熟、焖透,不要食用未加工熟的扁豆; 2、在烹调食物过程中禁止使用亚硝酸盐; 3、不食用腐败、变质的食品,防止细菌性食物中毒的发生。 3起食物中毒事件 5月10日西城区皇城根小学89名学生在学校食用了由北京鱼米之乡餐饮有限公司快餐分公司配送的营养餐后出现腹痛、腹泻等症状,卫生监督部门决定对该公司罚款20400元。 6月5日平谷区和信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和日进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共36名职工食用北京明东源街餐饮配送中心的送餐后出现腹泻症状,最终确认为致病物质不明的细菌性食物中毒。卫生部门决定吊销其卫生许可证并罚款11000元,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6月13日通州区北京汉将木业制作有限公司14名职工在公司食堂就餐后出现恶心、呕吐症状,疑似食用扁豆中毒。该单位食堂没有取得卫生许可证且食品卫生制度不健全,卫生监督部门对其罚款15000元,并与有关部门配合取缔非法经营食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