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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房安家四载拒不出院(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4日01:34 新京报
  七旬老太认为朝阳医院未将其治好,法院依据医院申请强行帮其搬家
病房安家四载拒不出院(图)
法警与保安将老太太抬下楼。实习生秦斌摄

  本报讯(记者陈俊杰)从2001年住进朝阳医院耳鼻喉科510病房,71岁的孙庆兰老人就拒绝离开,她认为医生没有将她治好。老人以病房为家,购置了锅碗瓢盆,养起花草和小鱼,一住就是4年。昨日,朝阳法院依据医院申请,强行帮其搬家。

  病房当家养鱼种花

  上午9时,执行庭法官走进510病房时,孙庆兰正头冲里侧躺在病床上,一声不吭。记者看到,病房内摆设凌乱,碗筷散放在桌上,床上堆满了痒痒挠等生活用品,两红色金鱼在窗台上的鱼缸里,迎着阳光轻轻摆动着。

  4年来,孙庆兰购置了锅碗瓢盆等物,3个闺女和一个儿子还有侄女轮流来陪她,并帮她做饭。为解闷,她将家里的电视搬了进来,还养起了花草和小鱼,周末时会回六里屯的家看看,洗洗澡,和老邻居唠上一会。

  术后难受拒绝出院

  朝阳医院医务处的胡处长说,在他担任医务处处长前,孙庆兰就已住进来了。

  据介绍,2001年3月21日,孙庆兰因声带水肿到朝阳医院就诊,在医生建议下住院并接受手术。孙庆兰说,手术后病情反而严重,呼吸变得困难。她认为医生在治疗中有过失行为,拒绝医院同年6月6日提出的出院要求,并提出赔偿,但昨日胡处长和孙庆兰都拒绝透露索赔数额。在此期间,双方曾发生数次冲突,派出所也曾介入。

  老太败诉腾房日反悔

  去年5月,朝阳医院将孙庆兰起诉至朝阳法院。朝阳医院认为,孙庆兰已达出院条件,一审判决孙庆兰腾房。

  孙庆兰不服判决,上诉到二中院。二中院维持一审判决,并主持双方达成协议:孙庆兰于今年3月12日腾房,医院免除其自2001年6月7日至腾房日的10万元住院费用。腾房日,孙庆兰反悔拒绝搬出,反将医院告上法庭。朝阳法院依照医院的申请下发了强制执行书。

  法警保安携手抬人

  “大妈您醒醒,能自己走吗?”法官几次轻推孙庆兰,等了许久也没有反应,法官只好先下令搬东西,6名保安花了半个小时才将屋内物品装进医院派出的3辆救护车内。

  搬东西时,孙庆兰没有起身。东西搬完后,她告诉法官自己不能下楼。6名保安和3名法警将她连人带被褥一同抬起。在下楼和回家过程中,孙庆兰不时发出呻吟,医院派出的两名随行医生5次为她测量血压和脉搏均未发现异常。

  由于其家中无人,法院只好请来开锁公司将门打开。整个搬家过程中,孙庆兰的家属没有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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