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病特困居民先领钱再治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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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4日04:31 半岛晨报 | ||||||||
7月1日起大连将实行医前救助政策,此举首开全国之先河 救助病种增到8类 昨天,记者从大连市民政局获悉,从7月1日开始,大连市将实行医前救助政策,民政局相关负责人称该举措是大连在全国首开了先河救助病种也由原来的3类扩大为8类。只要拿着相关的证明,患有重大疾病并且是保障病种的特困居民,就可以到街道办事处去申请重大疾病医疗救助了。
2002年3月,大连市建立大病救助制度,当时仅确定了恶性肿瘤及再生障碍性贫血、尿毒症、肝硬化等3类重病为首批救助病种。从3年来的救助实践看,仅救助这3类大病很难满足城乡特困居民的需要。因此,随着《大连市政府完善特困居民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意见》的制定实施,将救助病种由原来的3类扩大为8类,扩大后的救助病种包括: 1.慢性肾衰竭(尿毒症)并进行定期血透、腹透的;2.恶性肿瘤或再生障碍性贫血;3.中晚期慢性重症肝炎及并发症;4.红斑狼疮;5.高危孕妇住院分娩抢救;6.急性传染期的各类肝炎;7.急性传染期肺结核;8.精神分裂症、双向性情感性精神障碍、器质性精神障碍。 根据《意见》规定,对所有8类大病都实施医前救助与医后救助相结合的政策,其中:患有原3类大病和红斑狼疮的特困居民,如享受低保待遇2年以上,可申请5000元的医前救助;除红斑狼疮外新增的其余4类大病不受享受低保待遇时间限制,都可以申请享受一次限额为2000元、3000元或5000元不等的医前救助。 特困居民患病后,经批准可凭《大连市特困居民重大疾病医疗救助通知》到符合规定条件的各医疗机构就医,医疗机构在批准的资金额度内先行给予救治,对住院抢救的分娩高危孕妇,各定点医院凭《大连市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先行给予抢救治疗,随后补发《大连市特困居民重大疾病医疗救助通知》。 民政局的相关人士说,之所以实行医前救助,是因为以下原因:根据统计,患重大疾病特困居民3年来得到救助的仅有1175人,仍有不少患重大疾病特困居民得不到救助。造成患重大疾病特困群众得不到救助的主要原因除了原来确定的救助病种范围过小之外,还由于《暂行办法》规定的“医后救助”原则影响了患病群众不能得到救助。所谓“医后救助”,是指特困居民患重大疾病后,需在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就医后,凭医疗费单据方可申请救助。但患这几种大病,医疗费动辄上万元,对于那些每月基本生活费都要靠政府救济的特困居民来说,拿不出先去医院治病的钱,没有医疗费单据,也就得不到救助,导致政府虽有好的政策,但特困居民却享受不到。 从今年7月1日起,享受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农村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农村特困户救济待遇,且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患上述8类重病的,可以申请享受医疗救助。 根据民政部门调查测算,大连市享受政府保障的11万居民当中,有4700人左右患有需要救助的重大疾病。 为保证患病特困居民能够得到及时有效救治,《意见》中明确:对申请医前一次性救助的特困居民,各区市县和各街道、乡(镇)有关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从《大连市特困居民重大疾病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交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提出初步救助意见,及时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尽快提出审查意见,及时召集成员单位集体进行审批。 为加大各医疗机构对患病特困居民的优惠服务力度,《意见》还再次将医疗机构各项减免政策进行公布,规定城乡特困居民就诊时,持《大连市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和居民身份证,可以享受以下优惠: 到全市城乡所有面向社会开放的B类以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就诊时,在门诊治疗的,免收普通门诊、急诊挂号费,普通门诊诊察费,常规检验、CT、MRT、彩超检查按规定价格减20%收费;住院治疗的,常规检验、CT、MRT、彩超检查及普通病房床位费,按规定价格减20%收费,家庭病床巡诊费按规定价格减10%收费。 各级疾病控制机构对城乡特困居民再就业时的首次体检,免收体检费、一次成像费;对其子女免收脊髓灰质炎疫苗、麻疹疫苗、卡介苗、白百破疫苗费和免疫疫苗接种劳务费。 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对城乡特困女居民的孕期保健免收产前检查费。 首席记者辛敏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