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个中国消费者状告“日本横滨”索赔955万余元一审有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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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4日07:05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浩文卫浪)正在高速公路上疾驶的越野车轮胎突然爆破,失控的越野车撞到地下涵洞起火致车内4人当场死亡。突发而起的车祸引发中国消费者状告日本横滨橡胶株式会社的侵权案,索赔数额高达955万余元。6月23日记者获悉,从2003年6月开始,此案经过多次开庭审理后,西安市中院作出了一审判决:由于原告证据不足,13个原告的诉讼请求被驳回。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该案中,依据原告的请求,参照国际司法救济的一般原则,法院适用日本《制造物责任法》审理本案,要依据该法追究制造商的损害赔偿责任,首先应证明“8·9”事故现场爆胎产品是被告制造的产品,及该产品存在缺陷之事实。但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现有的证据不足以认定该事实存在,因此,原告诉请事由不能成立。 西安中院一审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据了解,原告目前已上诉。 新闻背景 2001年8月9日17时5分左右,芦某驾驶甘肃省公路局所属的一辆甘A05291福特越野车,行驶至西安绕城高速公路北段K20+1707米时,越野车的左前轮突然爆破,致车辆失控,在K20+580米处碰撞紧急停车带防护钢板,冲出路面又碰撞通道水泥侧墙后侧翻失火,造成芦某、张某、安某、许某4人死亡,越野车报废。芦某是甘肃省公路局职工,其他3人均是从甘肃省来西安参加有关会议的道路专家,张某是甘肃省交通厅科教处处长,许某是兰州大学教授,惟一的女性安某是甘肃省交通厅科教处的主任科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