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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低保户可申请二次救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4日08:34 新华网

  市民政局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对于经医疗、教育、灾害等专项救助后生活仍存在困难的城乡低保对象,以及家庭收入虽高于低保标准,但生活确有困难的低收入人员,要及时纳入救助范围;城市低保对象确因生活困难,难以支付个人自负费用而不能进入医疗救助程序的,也可通过临时救助予以缓解。

  凡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消费品价格出现持续上涨,各级民政部门应当及时向救助对象发
放临时救助资金。救助对象一般每年只享受一次临时救助,如遇到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申请二次救助。(雷嘉)(来源: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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