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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讨工资搬走公司投影仪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4日08:58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金陵晚报报道】 实习记者叶子青

  本报法援热线13073491827报道员工搬走了单位的投影仪,为严肃单位纪律,领导报警欲追究员工的刑事责任。

  据朱强介绍,他是夫子庙附近一家保健品专卖店的负责人,6月17日上午,店里使用投
影仪给业务员上课,他在会上宣布,如有员工不愿意继续在专卖店工作的,可以向人事部主管提交辞职申请,等到7月15日再来专卖店领取工资。

  朱强说,第二天他来到单位发现投影仪不见了,经查实这台价值2万余元的机器是被经理助理李静私自带回了家。李静表示自己不愿意继续在专卖店工作,要求立即支付自己工资,不然拒绝退回投影仪。双方协商不成,朱强随后报警。

  当天晚上,李静在其男友的陪同下来到夫子庙派出所。后经警方调查核实后,认为双方劳资纠纷在先,李静将投影仪带回家为讨要自己的工资,采取了一种过激作法,并不构成盗窃罪。

  随后,李静在公安人员的陪同下,回家取来了投影仪还给专卖店。(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编辑 五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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