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上班时坠楼身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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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4日09:53 北京日报 | ||||||||
劳保局认定工伤物业公司不服告状 本报讯(记者黄秀丽通讯员常亮)物业公司员工工作期间坠楼身亡,东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是工伤,物业公司不同意,将东城区劳保局告上法庭。昨天,在东城法院的庭审现场,死者的姐姐一脸悲伤:“反正已经死无对证了。”
死者李某是北京驰骋万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成品保护员。去年8月1日快下班时,李某在6号楼坠楼身亡。 在法庭上,物业公司认为,该地点不是李某的工作范围,当时也没有人分配他到6号楼工作,因此既不是在工作地点也不是因为工作原因死亡,不能认定为工伤。 东城区劳保局说,根据他们调查,当时物业公司的一名队长将钥匙反锁在6号楼601房里,让李某翻阳台去取钥匙,李某由此坠楼身亡。这项证据可证明李某是因为工作原因死亡。 据悉,庭审前,东城区仲裁委给物业公司送达了一份仲裁裁决。内容是:根据东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伤认定,物业公司支付李某10万余元的赔偿。网络编辑:刘春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