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中介“捞过界”最高罚3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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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4日10:22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快报讯(记者 周继坚 实习生 朱小琴)记者昨日获悉,广州市人事局昨天转发了《人事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修改〈人才市场管理规定〉的决定》,修改后规定审批机关负责对其批准成立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依法进行检查或抽查,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擅自扩大许可业务范围可处以最高3万元的罚款。 新的规定指出,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设立固定人才交流场所的,须做专门的说明。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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