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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12名毒犯被执行死刑(组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4日16:54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昆明6月24日消息(记者杨春阳 实习记者包继荣)今天上午,昆明召开禁毒宣判大会,12名毒品罪犯终审被判处死刑,会后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今天被判处死刑的罪犯,有的是运输、贩卖毒品数量巨大,有的是在毒品犯罪受到刑事处罚后,仍不思悔改,继续从事毒品犯罪,危害社会,有的是为了满足毒瘾,不惜铤而走险,抢劫杀人,秧及无辜,实为罪大恶极。

  毒品是人类的公敌,毒品一日不绝,禁毒一刻不止,是我国政府的严正立场。昆明由于特殊的地理位置,历来是全国禁毒斗争的前沿阵地和主战场,毒犯携带毒品从这里过境和集散,形成多头入境、全面渗透的态势,禁毒形势十分严峻。今年5月1日,《云南省禁毒条例》正式实施,目前正在开展为期三年的禁毒人民战争,动员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禁毒斗争,提供各种毒品犯罪线索,协助公安机关抓捕毒品犯罪嫌疑人,努力筑牢反毒防线。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马豫昆在宣判大会上说:毒品严重危害人类的身心健康,严重危害社会的稳定安宁。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抢劫杀人等犯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严重刑事犯罪,历来是打击的重点。今后,人民法院将继续严格依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云南省禁毒条例》的规定,对毒品犯罪、抢劫杀人等严重刑事犯罪,继续保持严打重惩的高压态势,依法从重从快判处,对犯罪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极大、法不容留、罪该判处死刑的,坚决依法判决死刑,决不姑息轻纵!
昆明12名毒犯被执行死刑(组图)
宣判大会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
昆明12名毒犯被执行死刑(组图)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马豫昆宣读终审结果
昆明12名毒犯被执行死刑(组图)
12名毒品罪犯被依法判处死刑
昆明12名毒犯被执行死刑(组图)
各界群众旁听宣判大会
昆明12名毒犯被执行死刑(组图)
悔之晚矣
昆明12名毒犯被执行死刑(组图)
会后罪犯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附:12名被执行死刑的毒品罪犯主要犯罪事实

  贩卖毒品犯马清宏,男,1965年4月2日生,云南省寻甸县人,农民。罪犯马清宏于2004年4月26日在其租住处向盛有明(已判刑)出售毒品海洛因421克,盛有明携带毒品海洛因外出时被公安民警抓获,随后公安民警将刚出门的罪犯马清宏抓获,在其住处缴获毒品海洛因7740克,查获毒资人民币23974.4元。

  贩卖毒品犯胡跃荣,男,1973年12月4日生,云南省寻甸县人,农民,系毒品再犯。罪犯胡跃荣于2003年9月16日在本市金刀营贩卖毒品时被公安民警抓获,后在其租住处查获毒品海洛因3700克及加工、包装毒品的工具。运输毒品犯岩吞,男,1981年12月3日生,云南省瑞丽市人,农民。罪犯岩吞于2004年9月3日,在昆明机场租用一辆微型车,将藏有毒品的玉石毛料运至本市内一饭店时,被公安民警抓获,当场查获毒品海洛因7000克。

  运输毒品犯王晓寒,男,1972年5月24日生,海南省海口市人,农民。

  运输毒品犯张静,男,1970年9月6日生,贵州省织金县人,农民。系毒品再犯。罪犯王晓寒驾驶藏有毒品的轿车欲从瑞丽至昆明,2004年5月25日凌晨行至禄丰县一饭店附近时因车辆故障,即住在该饭店等待接取毒品的人。当日15时许,罪犯张静、刘仁重(已判刑)分别租乘摩托车到饭店接取毒品并运至昆明,藏匿在其住所内。随后,王晓寒、张静分别被公安机关抓获,查获毒品海洛因4550克。

  运输毒品犯阿布都艾力·艾则孜,男,1979年6月8日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墨玉县人,农民。

  运输毒品犯阿布都卡迪尔·那依甫,男,1974年5月9日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墨玉县人,农民。罪犯阿布都艾力·艾则孜和阿布都卡迪尔·那依甫携带毒品海洛因,于2004年1月17日在本市永昌小区租乘出租车前往客运站途中被公安民警抓获,当场查获毒品海洛因3050克及电子秤一把。

  运输毒品犯贺光仁,男,1953年1月8日生,江苏省常州市人,无业。罪犯贺光仁于2004年5月2日,携带藏有毒品的行李箱欲乘飞机前往上海,在昆明机场被公安民警抓获,从其携带的行李箱夹层内查获毒品海洛因689.4克。

  运输毒品犯陈朝全,男,1981年12月9日生,云南省永善县人,农民。罪犯陈朝全于2004年7月18日,携带装有毒品的塑料袋外出交接毒品时,被公安民警抓获,当场从其携带的塑料袋内查获毒品海洛因680克。

  运输毒品犯何波,男,1978年11月24日生,湖南省韶山市人,农民,系累犯。罪犯何波于2003年12月30日,携带毒品从景洪乘飞机欲前往广州,在昆明机场停靠时被公安民警抓获,从其所穿外衣内衬里查获毒品海洛因410克。

  故意杀人、抢劫犯邓潘涛,男,1976年10月29日生,重庆市人,无业。

  故意杀人、抢劫犯陈俊彦,女,1974年6月15日生,云南省呈贡县人,无业。罪犯邓潘涛、陈俊彦为满足毒瘾,共谋抢劫赵某某的毒品,2004年7月16日,陈俊彦以购买毒品为由,将赵诱骗至呈贡县一招待所房内,邓、陈二人劫取毒品及一部手机后将赵杀害,陈俊彦还将赵八个月的儿子从四楼窗口抛下。

  上列九案,经中院依法审理宣判后,罪犯均不服,分别提出上诉。经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均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授权,核准判处贩卖毒品犯马清宏、胡跃荣;运输毒品犯岩吞、王晓寒、张静、阿布都艾力·艾则孜、阿布都卡迪尔。那依甫、贺光仁、陈朝全、何波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核准判处故意杀人、抢劫犯邓潘涛、陈俊彦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人民法院正告一切心存侥幸、企图铤而走险的犯罪分子,必须认清形势,悬崖勒马,立即停止犯罪,已经犯罪的,要主动投案自首,争取光明前途。如胆敢以身试法,继续犯罪,危害社会,人民法院将严惩不贷!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段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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