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0亩土地“两卖”一房地产公司被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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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4日19:22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认为投入巨额资金达三年之久的土地被转让给其他公司,北京金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华恩公司推上被告席。今天上午,二中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华恩公司的代理人称,2004年双方已经就此签订了解除协议,且已经履行完毕,不同意撤销该协议。他们的股权变动与原告无关。
金星公司的代理人表示,华恩公司把承诺转让给他们的土地使用权办理在自己名下,其行为违反了协议约定,构成欺诈。 案情回放 2001年7月8日,北京金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北京华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协议书》,约定华恩公司将北京市双桥农工商公司约420亩的土地使用权一次性转让给金星公司。但华恩公司始终未将相关手续办理到金星公司名下。后金星公司得知,华恩公司以股权转让形式将上述土地转让给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作者:孙慧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