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换买家 双倍返定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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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5日01:22 半岛晨报 | ||||||||
晨报讯 (张岩首席记者王勇)6月1日,本报曾报道购房者签订二手房购买合同后发现,产权证上的面积比约定少了3平方米多,因此将中介公司、售房者告上法庭。6月21日,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 去年10月末,王某开始办理其位于大连市中山区高原街47号房屋的产权证,并委托其女儿出售该房屋。11月13日,经大连某房屋中介公司介绍并查看房屋后,贾某与该中介公司
12月,得知该房实际建筑面积为50.63平方米,贾某要求按实际面积重新计算总价款或退房。今年1月10日,该房屋中介公司以贾某违约为由将定金4750元交给王某。今年3月,王某将该房屋卖给他人。 审理后,法院认为,合同约定转让房屋建筑面积为54平方米,同时又约定建筑面积以产权证为准,发生纠纷后,合同尚未解除,王某又将房屋卖给他人,属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双倍返还定金。同时,该房屋中介公司在因面积产生纠纷时,擅自认定一方违约并将违约金给付另一方,存在过错。 因此6月21日,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该房屋中介公司返还中介费5250元,同时,王某双倍返还定金95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