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计生家庭每月可获奖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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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5日07:50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 |||||||||||||||||||
金陵晚报记者姜晶晶 【金陵晚报报道】在农村,执行计划生育政策以前是处罚多生,而现在则是奖励少生,一对夫妇只要终身只生一个孩子就能每人每月从政府领到至少50元的扶助金。即日起,江苏省政府将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近19万符合奖励扶助条件的农民最迟在9月底可拿到第一笔计生奖励。
“四种人”将领取扶助金 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何小鹏介绍,我省农业户口中年满60周岁,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符合以下条件的“四种人”将能领取到扶助金: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未生育而依法只收养一个孩子的夫妻;生育两个孩子但其中一个孩子在未生育之前死亡后不再生育或收养孩子的夫妻;只生育一个孩子且孩子已死亡而又未再生育和收养孩子、年满50周岁的夫妻。 符合条件的奖励对象按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的标准发放,直至亡故为止。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提高发放标准,奖励扶助金不得抵消其他方面的优惠和补助。 扶助金半年发放一次 为确保农民直接及时足额地拿到应得的奖金,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已与省财政厅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按照有关方案,上述双方均不得经手具体的款项分发,而是由各地的政府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选出一个“第三者机构”,由该机构直接将款项放入受奖励对象的银行专户中,从而确保农民的利益。 何小鹏表示,今年9月底之前,符合条件的农民将会拿到第一笔奖励,而奖励的计算日期则从今年1月1日开始计算,半年发放一次。 (编辑 草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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