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件毒品案集中宣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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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5日08:15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6·26国际禁毒日”来临前夕,南京市中级法院以及鼓楼、秦淮、白下区法院分别召开集中宣判活动,对16件涉毒案23名被告人作出一审判决,其中4人被判死缓。 周敦云案毒犯共有7人。2004年5月,周敦云分别与朱桂田、张国宝预谋贩卖毒品海洛因,后由朱桂田在云南瑞丽以每克50元的价格从杨青松处购得海洛因350克,在周、朱二人安排下许金玉让其姐许金美将毒品邮寄往南京,另有张国庆取回毒品后运至南京其母亲住处,
刘永飞案罪犯2人。2004年8月22日,刘永飞与李卫国约定在上海进行毒品交易。次日,李卫国包租汽车从南京至上海莘庄高速公路收费站与刘永飞会面,后由刘永飞引带至莘庄立交桥附近一个茶社内,刘永飞以每克130元的价格,贩卖海洛因493克给李卫国,得赃款65000元。后李卫国返回南京至沪宁高速公路南京收费站时被抓获。当场查获其携带的海洛因493克。同年9月9日,刘永飞在杭州市汽车东站被抓获归案。(中苑 沙娟 小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