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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居然建在引水暗渠上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5日13:27 海峡网-厦门晚报

  集美区法院对该违法建设强制拆除

  本报讯 (记者 谢卫东 通讯员陈建峰)有人竟然在北溪引水暗渠上违法建设厂房,给城市供水的重要渠道带来安全隐患。近日,该违法建设被集美区法院实施强制拆除。

  该厂房位于杏滨街道谣山自然社与柿树自然社之间的北溪引水的暗渠上,占地面积76
5平方米。去年9月份,林某在此处抢建厂房。集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认定该厂房为违法建设,并下达了《停止违章建设通知书》。但违建者置若罔闻。该局通过立案,报送区人民法院请求强制拆除。6月21日上午,在杏滨街道的大力配合下,该违建一次性被全部拆平。

  (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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