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买的二手房管道漏水,责任咋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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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5日14:53 中国宁波网 | ||||||||
记者景致 宁波晚报讯 许女士买了套二手房,房子过户后她才知道管道漏水,害她损失不小。昨天,许女士致电本报,希望讨个说法。 今年4月20日,许女士通过诚发中介业务员沈女士介绍,买了套雅戈尔新村三楼的房子
对此,本报法律顾问、宁波素豪律师事务所罗杰律师认为,对类似纠纷,关键要看买卖双方合同怎么约定了,若合同没有约定的话,许女士比较难索赔。若漏得厉害到无法居住的话,许女士可以以存在着重大误解为由,申请取消合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