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司机车祸后为抢救伤者改变现场遭保险公司拒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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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6日11:51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陈敏)的士司机在自己驾驶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为赶时间救人而将车驶离现场,不料事后在处理理赔时,却被保险公司以“现场已被改变”为由拒赔。的士司机和他所在的公司觉得十分不解:难道救人一命还没有保存现场重要? 来自河南的袁司机近日向记者讲述了他的经历。去年9月的一天,他于清晨6时多开车经过金园路时,不慎与一骑自行车的中年男子相撞,男子倒地后捂着右肩显得十分痛苦,身
事后,交警判定袁司机对这起交通事故负全责,他为此赔付了伤者4000多元医药费和2500元其他费用。由于袁司机原来通过他所在的市交通小汽车出租公司在中国人保广州分公司购买了第三者责任险,保金3400元。因此他从去年9月份开始就与所在的公司一道要求中国人保广州分公司处理此事。但所有材料送上去后却一直沓无音讯,经过多次催问,对方才在今年春节后答复说,因为“袁司机动了现场”,因此保险公司很难对此作出处理。袁司机觉得十分委屈:当时天刚亮,自己又不清楚伤者的伤势有多重,难道想救人性命也有过错吗? 记者日前拨通了中国人保广州分公司的电话,值班人员证实他们收到了这样一宗案卷,但却以无法证实记者身份为由拒绝透露处理结果。袁司机所在出租车公司的有关负责人说,袁司机在事故发生后自己将车开离现场,客观上来说确实存在一定的过失,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但无论如何,公司考虑到袁司机当时的动机和具体情况,都会尽力帮他向保险公司据理力争,在保险公司尚未送来最终处理意见的情况下,他们仍会继续努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