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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偷窃取商业秘密 送水工争抢客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6日13:36 桂龙新闻网

  “我几年辛辛苦苦打拼出来的业绩就这么被他给‘偷’走了。”五一东路一家送水店的一名工仔被老板辞退后,便在附近另开了一家送水店,并将原送水店的许多客户抢走,原送水店的老板为此蒙受了不少利益损失。

  订水客户纷纷被人抢走

  吴女士在五一东路开了一家送水店,经营10多个品牌的矿泉水、纯净水。经过苦心经营,几年下来赢得了不少固定客户,每个月的营业额比较稳定。但是近两个月以来,吴女士的送水店生意变得很萧条,营业额急剧下降,这让她感到莫名其妙。

  一天,吴女士的一名老客户突然打电话质问她,为什么他所订的是某品牌的矿泉水,而送水工送给他的却是另一个牌子?吴女士对此十分纳闷,店里好久没接到该客户的订水电话了,现在却无端接到他的投诉电话。经过调查,吴女士才得知,原来有另外一家送水公司在一个月前已要求该客户,以后不要再打原来的送水电话号码,而是给了客户另一个新的送水电话号码,每桶水价格比吴女士的便宜。

  随后几天,吴女士接连接到多名客户类似的投诉电话。经吴女士调查,原来是一名被她辞退的送水工刘某开了一家送水店,并将吴女士的老客户抢走。

  被辞退送水工抢走老客户

  吴女士说,从5月15日开始,她的营业额到现在已经下降了30%,她的许多老客户中途被刘某抢走。吴女士进一步调查后得知,刘某新开的送水店只代理了几种牌子的矿泉水,而她代理的有10余种。

  吴女士说,刘某从她的店里“偷”走的商业秘密,是指她从各个厂家的进货价以及零售价,然后运用“打压”价格手法“占领市场”。事后,吴女士曾多次找刘某论理,希望他不要再抢她的客户,但刘某就是不承认此事。

  窃取商业秘密属于侵权

  程和程律师事务所的陈洪东律师就此事认为,刘某的行为涉嫌窃取单位的商业秘密,侵犯了吴女士的商业利益。一般而言,一个店(公司)的价格秘密以及客户资料的确属于该店的商业机密,内部员工在离开时将之窃走,为自己谋取利益而伤害了该店的经济利益。

  陈洪东律师说,假如吴女士有证据证明刘某确属盗窃了她的商业机密,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窃取者停止侵犯并赔偿其损失。

  来源:

  南宁晚报 责编:韦力萍 作者:李金健 黄沁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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