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汇款凭证可作诉讼依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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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7日01:07 半岛晨报 | ||||||||
晨报讯(记者于志刚)通过银行汇款借给外地亲属1万元钱,现在亲属关掉电话,绝口不提还钱的事儿。律师认为:银行汇款凭证可以作为诉讼依据。 5月13日,在沙河口区春柳附近居住的罗英杰接到哈尔滨一位亲属的电话,亲属表示需要1万元钱,一两个月就归还。罗英杰当天按对方提供的账户汇去了1万元钱。
一个月过后,罗英杰因急事需要用钱,就给亲属打电话要钱,没想到对方电话关机了。“对方不是想赖账吧。”罗英杰此时有点后怕。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大连槐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甲明。刘甲明认为,银行汇款凭证只说明向对方账号内汇入了款,但这笔款的性质无法确定,不能证明它是借款。因此,当事人可以通过电话录音,记录下对方借款的事实。在汇款凭证、借款录音相互印证的有力证据下,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