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职述廉当述“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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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7日03:05 舜网-济南日报 | ||||||||
在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中,有的领导干部讲工作多,讲自己少,尤其是讲自己怎样用权更少。有些领导干部一说到自己,就弄些模糊语言,空话、套话、假话一套一套的,不愿说也不敢说一些情况。能逃避就逃避,能不讲就不讲,能少说决不多说。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对“述职述廉”没有做具体规定。但笔者认为,述职述廉应包括“述权”。作为领导干部,权是怎么用的至关重要。尤其是那些重大开支
同时,述职述廉不“述权”,也很容易让述职述廉流于形式。权为谁所用,是领导干部必须要解决好的重要问题,马虎不得,逃避不得。作为领导干部,必须弄清:你手上的权力是谁给的,属于谁,该用在哪里。如果把权力当作自己的私有财产,进而当作自己和下级“忌讳”的“隐私”,那就更不对了。 我们是共产党,我们的权力什么时候都是属于人民的,作为领导干部,每时每刻都应想着人民,每个权力都应用之于民,造福于民。 因此,该说清楚的要一五一十的给大家说清楚,还大家一个明白,也是给自己一个明白。那些用讲工作来“糊弄”述职述廉的人,最终是“糊弄”不过去的。 同时,在我们执行上级的规定时,我们还要严格制定具体实行的办法和程序,如,在述职述廉中,就应明确规定述职述廉的内容,要以《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规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央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其他要求规定和上级的有关规定为基本依据。对那些重大开支、人员使用、工程项目等是如何决策的,还有职务消费的情况,都非常明确的让有关领导干部一五一十的“述”清楚,不给那些善于钻空子的人留任何空间和漏洞。 (通讯员 黎际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