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昨公开宣判9毒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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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7日08:37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汉中讯(记者 陈虎 黄宪明)南郑县男子康建平贩卖海洛因55.9克;在数地开设赌场,抽头牟利;非法持枪,因赌博纠纷指使同伙持枪、刀致人重伤。6月24日,汉中市中院判处康建平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同时,省高院、汉台区法院还分别对3起贩毒案中的8名毒贩予以了宣判。 经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1998年3月至9月,被告人康建平在汉中先后5次贩卖
事发后,康建平出资1万元让杨、李外逃;1998年至2004年2月,康建平先后在汉台区、南郑等地支锅,从中抽头牟利,其间共设赌场12个,赌博59次,获利20余万元;为防他人报复,2002年冬,康建平经人介绍,以4000元从他人手中购得“仿六四式”手枪一支,子弹5发。2004年2月27日,康建平在城固参赌返回途中被警方抓获,缴获手枪和子弹4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