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爱街“娃娃小偷”一抓15个(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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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7日08:49 华商网-华商晨报 | ||||||||||
晨报沈阳讯(记者 王岩 实习生 赵睿)昨天上午,五爱服装城东侧的墙根底下,站着一排稚气未脱的孩子。 他们是沈河刑警大队阵控队的刑警在不到3小时内,在五爱周边抓到的15个“娃娃小偷”。 面对众人的指责,他们似乎并没有往心里去,两个最小的男孩还在一旁玩起了猜拳。 面对指责自顾猜拳 “这小家伙,偷东西的手法才麻利呢,胆还大呢,明目张胆的就敢翻包,这孩子可咋整,他可能都不知道自己在做违法的事。”几个妇女指着一个只有8岁、穿黑裤子的“漂亮”男孩一顿指责。 面对着大家的指责,看得出孩子们并没太往心里去,最小的两个男孩还在一旁玩起了猜拳。 据了解,他们中最大的还不到14岁,最小的只有8岁,其中有两个是小女孩。 被抓过不下20次 沈河刑警大队阵控队的龙大队长说,最近,有群众反映,五爱街附近小偷活动很猖獗,所以,来了个集中行动。 7时许,五爱服装城东侧,3个女学生正在行走中,一个大约10岁的小女孩趁3个女生不注意,将手伸向其中一女生的背包,迅速将一个钱夹掏了出来,就在这时,在一旁蹲守的民警,一个箭步上前将女孩抓个正着。 原来,被偷的3名女孩是沈阳某大学学生,被偷走的钱包里有120元现金,钱包被偷时女生全然不知。 这个约10岁的女孩来自新疆,民警得知在她下手的同时,还有二十几个像她一样的同乡娃娃也在伺机作案。于是,民警开始布控,又连续抓获14名“娃娃小偷”。据了解,这些被抓的“娃娃小偷”都是惯犯,最少的也被抓过5次了,最多的被抓过20多次了。面对这些稚嫩的“娃娃”们,民警们很无奈:“这些孩子,最大的还不满14岁,根本不够刑事处罚,抓到后只能是训戒教育,最后还得放了。可前脚放了,后脚他们又开始偷,他们心里清楚,也不能把他们怎么样。” 不知道什么是犯罪 在民警办公室里,记者看到从这些孩子身上搜出来的东西,耳环、项链、钱……还有几块奶糖。随后,记者和一个13岁男孩进行了简短的对话。 记者:什么时候来沈阳的? 男孩:10岁的时候。 记者:是谁带你来的? 男孩:自己,和一个小伙伴。(说话时有些吞吞吐吐) 记者:你有父母吗? 男孩:只有母亲,爸爸已经死了。(眼睛盯着一个地方不动) 记者:为什么要偷东西?妈妈知道吗? 男孩:她不知道,我自己溜出来偷的。 记者:偷什么样的人? 男孩:女人。 记者:这期间你回过家吗? 男孩:没有回过。 记者:你上过学吗? 男孩:没有,从来都没上过。 记者:那你知道什么是犯罪吗? 男孩:不知道。 应追究幕后操纵者责任 据辽宁省长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马希图介绍,我国《刑法》规定,不满14岁的人的危害行为不受刑法处罚。但他们的危害行为不够判刑不等于放任不管,根据《刑法》第17条规定:因不满16岁不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采访中,记者从警方获悉,这些“娃娃小偷”大多由幕后的成人操纵,他们偷来的钱都得上缴给操纵者,民警发现有些孩子的身上还有伤。 马律师表示,《刑法》有规定,如果有成年人在幕后教唆、操纵未成年人犯罪,幕后操纵者要以组织者、主犯的身份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针对这些“娃娃小偷”的成长,许多群众建议,相关部门如果建立一所专门教育这些孩子的学校,对他们进行强制的封闭教育,可能会扭转这些“娃娃小偷”的命运。(奖励线索提供者韩先生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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