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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酒店被盗损失谁赔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7日08:59 北方晨报

  贾先生:我和朋友入住某酒店,次日早晨,我们发现两部手机和装有现金及各种证件的两个皮包不翼而飞,总价值约4000元。酒店保安人员上午调查未果,我们下午报案。几天后,我们向酒店提出索赔要求,至今未得到满意答复。酒店是否应该赔偿我们的损失?

  辽宁弘扬律师事务所刘海波律师:客人在登记入住酒店,并缴纳相关费用后,就与酒店形成了住宿合同关系,因此,酒店对贾先生等人的人身及财产安全负有保护义务。但这种
保护不应该是无条件无限制的,应该是在相对的服务范围内的保护,不能一概要求酒店赔偿。如果酒店在能力范围内,作为经营者没有尽到保护义务,导致客人的人身、财产受到损害,就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超出酒店的保护能力范围,则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首席记者王艳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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