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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弄错楼层拿错钥匙 业主装修别人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7日09:09 桂龙新闻网

  2005年6月26日,重庆市北碚区。曾女士站在楼下惆怅地望着自己的新房。

  北碚某小区业主曾女士接到新房打开家门时,她吃惊地发现自家已被人装饰一新。

  后经了解发现,原来是开发商标注楼层出错,且发错钥匙,致使另一业主误将曾女士购买的房屋当成自家进行装修后并入住。为此,曾女士要求退房并向开发商提出索赔。经三
方协商后,昨日此事已获得了圆满解决。天上掉馅饼别人装修了自家房子

  去年8月,曾女士按揭购买了北碚某小区4单元16—4(调改后的19—4),而当朱在今年6月接房后打开家门时,眼前的景象令她目瞪口呆:一直未动工的清水房竟被装修一新,室内各种物品应有尽有。

  25日,竟还有一户人家搬进自家居住。

  曾女士对此哭笑不得,天上真会掉馅饼?原来,该小区购买4单元17—4的朱女士误将16—4当成自家,已提前装修且进房居住。无巧不成书错上加错导致装错房

  错将别人的房子当自家装修的朱女士解释,按规定所有业主本应在6月份接房后才能进场装修,但由于自己在外面的租赁房已到期,急着住进新房的她便和开发商达成协议,在5月份提前进场装修,装修总共花去近5万元,并于6月25日住进新房。

  朱女士称,由于未到正式接房时间,装修时开发商并未编设门牌号,甚至连各楼层都只用粉笔暂时标注,由于电梯未开通,在爬楼时朱也未特别在意楼层数,只是朝着粉笔标注的“19”楼(即16楼)走,等曾来接房时,才发现是开发商误将19楼(16楼)标注为20楼(17楼)。由于楼层标注出错,开发商也误将16—4的钥匙当成17—4的钥匙交给朱。由此发生了这起滑稽一幕。退房并索赔开发商退房并赔6200元

  事发后,业主双方私下协商,朱女士认为如曾能如数补偿装修的费用,便可以退出16楼,但曾女士认为,自己设想的装修费用标准与现在朱女士的装修有出入,且现在的装修风格并不合己意,双方谈判失败。

  该小区销售部负责人陈先生承认,确系开发商失误造成此事,为此,陈提议将错就错,双方调换住房,曾搬进朱的17楼,由楼层产生的差价由开发商全部承担(17楼每平米价格高出16楼10元)。但曾认为,自己当初之所以购买16楼有自己的考虑,此事件发生后,曾对开发商的诚心度也大打折扣,并认为开发商极不尊重自己。

  曾女士最终决定全额退房,并提出在当初每平米购房价基础上多出100元(总价约6200元),作为精神损失赔偿金。经协商,开发商最终同意曾所提要求,圆满解决此事。律师说法开发商应承担责任

  重庆富国律师事务所彭林律师认为,开发商应承担重大违约责任。曾女士与开发商签订房屋销售合同后,开发商应按时按质交付房屋,16—4是曾女士应得财物。房屋售出后已登记过户,曾女士同时有权向人民法院或依法要求排除房害(非权益人侵犯权益人的合法权益)。此事件中,曾女士可享受按约(合同)接受房屋权、索赔权等权力。而朱女士也应承担一定责任,因为接房后,其应有验收房屋的义务,如认真验收后,也许会发现过错,避免此事发生。

  来源:

  重庆时报 责编:韩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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